云南省第七屆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
簡 報
(第一期)
展演組委會辦公室編印 2011年7月6日
云南省第七屆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編導會順利召開
5月23至24日,云南省第七屆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編導會在昆明召開,全省16個地州文化局有關負責同志、文化館領導及藝術編導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展演組委會辦公室主任、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處長蔡永輝主持,省文化廳副廳長熊正益,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木楨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上,各位專家緊緊圍繞本次歌舞樂展演的宗旨與主題,并結合歷屆歌舞樂展演情況進行了專業輔導,各地州參會人員展開熱烈討論。
針對本屆歌舞樂展演與往屆展演的不同特點,熊正益副廳長在動員中要求:一是強調展演宗旨。本次展演旨在弘揚優秀民族傳統文化,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繁榮民族民間歌曲、舞蹈、器樂的文藝創作,展現民族藝術風采,壯大傳承人隊伍,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發展云南文化藝術事業,建設云南民族文化強省;二是明確展演主題。即“展示民族藝術風采 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三是落實節目要求。要求節目內容應真實展現我省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特色內涵和藝術風格,既注重民間原創,又經過適度藝術加工,使展演節目達到原創性、純樸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一。省民委木楨副主任從展演重要意義,加強總結調研,充分把握機遇等三個方面作了動員講話。
與會專家分別從理論研究、實踐指導、藝術審美等不同視角對本次歌舞樂展演的宗旨和要求進行了生動闡釋。如,趙自莊專家認為,指導本屆歌舞樂展演編排工作的總原則應是“既尊重民間原創,又經過適度藝術加工”,從民間藝術到舞蹈藝術的打造,要把握好“度”的原則。如何把握好“度”,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努力: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即“藝術加工”并不完全等同于“藝術創作”。“藝術加工”是加工挖掘、收集及藝術的整合與處理過程,凝聚了挖掘、收集、整理者的智慧與創造力以及文化知識的收集,體現了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而 “藝術創作”的作品,單純是屬于個人的。其次,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抱著尊重和敬畏的態度。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傳承的歷史進程和社會環境,尊重、關注民族民間歌、舞、樂的本體,尊重各民族在長期的文化積淀中形成的審美觀。最后,避免片面化的看待非遺與節目的關系,避免概念化地圖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慎重對待節目的取名。周培武專家結合自己數十年的編導專業生涯,講解自己作品成功的經驗和體會,與各位編導分享好作品創作的源泉是“生活在具有豐富文化資源的云南,深入體會各少數民族的獨特風情,創作出具有民族原真性和情感的作品”。吳學源專家從云南民族民間器樂方面,談了本屆歌舞樂展演中民族樂器運用的三點看法。第一,要深入發掘民族民間樂器資源,迅速培養樂器制作和演奏的接班人問題。第二,從民族樂器的改革和樂隊組織形式的創新發展來看,展演節目都是基于深入生活、認真發掘民族民間樂器的基礎上拓展出來的,既保持了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又有了較大的突破和發展。第三,關于演奏節目中樂曲的編配問題,為了保持我們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域特色,不能照搬歐洲的音樂理論和西洋樂隊的配器手法,更不能把當下的流行音樂中的演奏手法摻雜進來,使之不倫不類,失去了本真和自我。劉太平專家重點點評了前六屆歌舞樂展演獲獎作品的成功經驗,提出探索民族民間舞蹈與舞臺展示相結合的成功之路的三個秘訣:一是作品要具有純粹的民間風格;二是在保留純粹的民間風格的基礎上,需要對作品進行適度的藝術加工或巧妙的藝術處理;三是作品中應體現出令人振奮的民族精神實質。希望各位編導從以往的作品中汲取經驗教訓,編排出更加優秀的作品。
會上,楊德鋆、張瑛、吳思明、殷海濤等專家還結合往屆展演成功的音樂和舞蹈作品,利用音像視頻資料,給大家做了很好的分析和提示。最后,熊正益副廳長圍繞第七屆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活動的定性和定位,做了進一步闡釋,并就大家關心的問題作了答復。
通過領導動員,專家交流發言,現場剖析好作品和分組討論,大家受到了啟發,統一了思想,一致認為召開這次編導會很有意義,明確了展演宗旨,為節目選排指明了方向,借鑒了歷史經驗,為展演籌備奠定了基礎。下一步要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扎實做好第七屆展演活動的各項工作,把兩年一屆的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打造成云南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文化品牌,為繁榮發展云南民族文化藝術事業做出積極貢獻。
抄報:省民委領導,省文化廳領導。
抄送:省民委文化宣傳處、省文化館、省非遺保護中心、各州、市文化局、各州、市民宗局、各州、市文
化館。
文章:潘振焱(云南省文化廳非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