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服飾制作工藝流傳于保山市昌寧縣耉街鄉打平、土皮太村等苗族村寨。
打平、土皮太的苗族服飾原料一般采用自植、自紡、自染的火麻土布。苗族婦女種出火麻后,把剝出的麻絲用手搖機紡成線,在土布機上織成布,然后依據各自的喜好和想象,在麻布縫制成的衣裙上縫繡各種圖案。
制作服飾是苗族女子一生中的大事,每個苗族女子到了七八歲就跟著母親學習織布和刺繡,從小就練就了一雙挑花繡朵的巧手。待嫁的姑娘要自己精心刺繡一套新婚禮服,這套禮服在結婚時要穿戴,婚后則妥善保存至去世時用作壽衣。可以說,苗族服飾也是苗族婚喪文化的一種表現符號。苗族女子服飾分為盛裝、二等盛裝和便裝三類,一套完整的女子盛裝包括包頭、上衣、披肩、圍腰、腰帶、短褶裙等大小18件套,被稱作“十八一朵花”。用色大膽是昌寧苗族服飾的顯著特點,以紅、黃、橙為主色調,輔以其他顏色,整體色澤十分艷麗。精湛的手工刺繡工藝也是苗族服飾的特征之一,通過各種各樣的刺繡紋樣組合,記錄苗族祖先的遷徙歷史,可以說苗族服飾就是穿在身上的歷史。紋樣圖案豐盈對稱,以幾何寫實為主,人物動物寫意相對較少。蝴蝶和花朵代表曾經擁有的自由幸福生活,彩色線條代表河流、山路,回環式的方形紋、幾何紋、云紋、水紋、波紋、菱形紋等是過去的村莊和田地等,表示不忘祖輩遷徙和耕耘的歷史。此外,苗族女子還用彩珠和銀鈴裝飾在包頭、袖口和圍腰邊上,珠鈴悅耳,充滿動感和韻味。男子服飾比較簡單,一般由青布上衣、筒褲和白色麻布腰帶組成,披肩上同樣裝飾著彩珠和銀鈴,青布衣上也刺繡著艷麗的花朵。
昌寧苗族服飾工藝是隨著苗族遷徙歷史逐漸演變形成的,有著獨特的歷史文化意蘊,并伴隨著服飾工藝產生出一些民歌曲調,如種麻調、紡織調、刺繡調等,集中反映了苗族的價值觀和審美意識。苗族婦女既是苗族服飾的生產者,又是苗族服飾文化的傳承人。由于昌寧苗族偏處一隅,傳統服飾文化得到較完整保護的同時,廣泛傳播又受到限制,沒有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有的工藝正在逐漸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