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元謀縣正式改制掛牌成立“元謀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展演中心”。標志著元謀縣國有文藝院團改制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了固定的工作機構和人員。
元謀縣按照國家和省、州關于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元謀縣花燈劇團的性質和功能,本著“人員編制不減、事業體制不變、財政供養關系不變”的原則,把縣花燈劇團的職責和原編制整體劃入元謀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展演中心。
新機構成立后,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職能,具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與研究等工作。
文章:王 俊(元謀縣文化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