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省人大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組織召開《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修訂啟動會,正式啟動條例的修訂工作。
省人大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邱瑜副主任主持會議
省文化廳熊正益副廳長參加會議并發言
《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是全國第一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從2000年9月正式實施以來,對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全國產生廣泛影響,為許多省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幫助和借鑒,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出臺提供了實踐經驗,但,隨著社會進步和時代的變化,“非遺”保護工作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不斷地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條例,使之符合工作實際,同上位法相一致,更好地指導和推動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省人大常委會領導高度重視文化立法工作,把修訂《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作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為省人大常委會2012年度一檔立法計劃項目,認真組織實施。
條例修訂工作啟動會議會場
據介紹,修訂條例工作將成立條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組織深入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意見,草擬初稿,征求州(市)人大、文化單位和省直機關有關部門意見,形成條例修訂草案第一稿,然后修改第二稿、第三稿,爭取今年7月份提交常委會審議。
文章、圖片:蘭明賢(云南省文化廳非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