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廣南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對傳承人的管理力度,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制定并下發施行了《廣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和管理暫行辦法》;二是與傳承人簽訂《傳承人責任書》;三是根據《云南省文化廳關于做好2014年省財政支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跟蹤監控工作的通知》(云文財函[28]號)文件精神,結合廣南縣實際,創造性地新增加了《廣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績效跟蹤表》。該表由傳承計劃、實際傳承情況、傳承效果三大項組成,規定鄉鎮文廣體服務中心同志協助傳承人進行填寫和記錄,在完成一年傳承任務后,由鄉鎮文廣體服務中心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報縣非遺保護中心,作為傳承人實際傳承情況和傳承效果的跟蹤反饋。通過傳承人績效跟蹤表,記錄和反映傳承人全年傳承工作成果,是縣非遺保護中心對傳承人進行績效跟蹤管理的重要依據。
文章:魯俊賓 李文聰(廣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