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的傳承與發展是以人為核心、以生活為載體的,與當地的人文、自然等生態環境密切相關,失去了特定的環境,非遺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間。隨著不斷加快的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非遺的生存空間不斷受到擠壓,啟動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實施區域性整體保護迫在眉睫。
在以往的國家級包括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中,各地積極創新,取得了許多成功經驗,包括非遺在內的傳統文化得到了保護、傳承與發展。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有的生態區建設只依賴中央財政,地方支持不足;一些生態區的建設特色不夠鮮明等。囿于此,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用于指導今后的生態區建設,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首先昭示生態區建設的指導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生態區建設過程中,要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貫徹新發展理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因而,建立生態區的目標是“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
《辦法》明確了建設生態保護區應堅持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要求生態區建設要突出人的主體地位,重視社區的承載作用,注重氛圍建設,培育獨有特色。要倡導生態區、傳承人群在保持既有特色的基礎上與時俱進,創造出與現實相融合的內容和形式,形成鮮明的特色。
《辦法》為全面推進生態區建設特別是生態區管理建設提供了遵循。《辦法》明確要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要建立建設管理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工作。要求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應納入本省(區、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與相關的生態保護、環境治理、土地利用、旅游發展、文化產業等專門性規劃和國家公園、國家文化公園、自然保護區等專項規劃相銜接。這些規定和要求為實現生態區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指明了前行的路徑。
當前,湖南省已經設立了一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2010年5月設立),3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懷化市侗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常德市鼓書文化生態保護區,臨武縣戲曲曲藝文化生態保護區(2018年12月設立)。要使這些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得到穩定長足的發展,必須遵循《辦法》的各項規定,并相應地、盡快制定出臺合乎本省條件和情況的《辦法》實施細則。
首先,作為湖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的主要行政部門——省文化和旅游廳要在工作中把握以下幾個“抓手”:一是增加投入,除國家財政支持外,省本級財政也要常年支持,相關市、縣也應將生態區建設納入財政計劃;二是保護好非遺賴以生存的環境和空間;三是搭建平臺,讓傳承人群的才情有展示平臺、產品有銷售平臺、傳承活動有實踐平臺,讓傳統村落、街區、社區成為非遺傳習和展示的空間;四是提供機會,讓傳承人群的傳承和實踐能力得以提高,如積極組織傳承人群參加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等。
其次,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國家級、省級重大民生工程,如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相聯接。在湖南省1個國家級、3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內,一些居民還沒有脫貧。要遵循《辦法》的規定,在生態區組織開展相關技能培訓,讓區域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與進來,帶動就業,精準助力區域內貧困群眾脫貧增收;依托區域內獨具特色的文化生態資源,開展文化觀光游等多種形式的旅游活動,助力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
第三,要建立生態區建設情況的評估報告督查制度。依據湖南省的條件和情況,以及《辦法》中相應的建設和管理條款,制定本省的評估報告制度,鼓勵各生態區開展自我評估,自評生態區建設進展和管理狀況、管理效益、自評報告要向社會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廳要根據生態區的自評情況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或督查,并及時向文化和旅游部報告當地生態區的建設、管理情況和督查評價。
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史無前例的新生事物,沒有成規可循,需要深化研究的問題很多。只有努力把實際情況吃透,工作做細做實,才能真正建成“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生態區。
文字:鄒世毅(湖南省藝術研究院)
來源:轉載自《中國文化報》數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