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進一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更加科學、有效、規范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山市積極開展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
評審會現場
根據程序,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年底下發通知啟動申報工作,共收到各縣(市、區)推薦申報項目39項。經非遺保護專家、市民宗局、市非遺保護中心等部門組成的評審組進行項目初評、實地復評、匯總論證后,確定擬通過項目32項,對達不到傳承年限、非遺保護價值不明顯、影響力較弱的7個項目不予通過。
評審籌備會
實地復評
匯總論證
經社會公示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核,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批準公布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32項,類別涵蓋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民俗等九大類。至此,保山市市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已達206項,其中國家級3項,省級27項,市級176項。
民俗隆陽區瓦窯鎮舊地基年俗雙龍會
民俗龍江稻花魚習俗
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舊城鄉傣族打陀螺
傳統舞蹈騰沖舞獅
傳統技藝昌寧土法造紙
下一步,保山市將不斷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挖掘、保護和合理利用,不斷完善代表性項目和傳承人名錄體系,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山歷史文化名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供稿: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編輯:王海(云南省非遺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