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文非遺〔2012〕1號
關于開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
云南卷》編撰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根據文化部非遺司關于編撰《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分省卷)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委托云南省和其它三個省(市)作為全國的編撰試點地區,先期進行編撰,取得經驗后在全國推廣。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起步較早,不斷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為切實做好普查報告編撰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各州、市文化局要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編撰工作,作為今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認真安排部署,做到動作快、內容實、質量高、效果好,通過編寫普查報告,匯總梳理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情況,全面反映本地區的普查成果,總結提升工作經驗。
二、內容范圍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云南卷》全書30萬字左右,主要記述全省2003年開始普查工作以來的基本工作情況、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以及必要數據等內容,編寫范圍為全省各州(市)。雖然各地以前上報過普查材料,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非遺”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需要結合實際,參照《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編撰大綱要求,重新進行分類梳理、分析研究,總結提煉,提高認識。普查報告內容,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本地開展普查工作基本情況;
(二)本州、市普查分析報告;
(三)附錄 (普查相關資料);
(四)本州、市普查工作總結。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各州、市文化局應組建專門的編寫工作班子。編寫工作要定人,定任務,定職責,定時間,進行明確分工,按要求完成本州、市有關內容的編撰。提供的材料、數據要詳實具體,規范準確,用詞嚴謹。
(二)掌握方法。認真學習《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編撰大綱,領會其精神實質,嚴格按照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對普查成果和名錄分類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和總結,反映地方特色,高質量、高水平地完成任務。
(三)按時完成。各州、市文化局要在2012年5月31日以前,以州(市)為單位完成包括普查情況、分析報告、附錄、普查工作總結等四方面的材料撰寫,報送《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云南卷》編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871——3615136),以便匯總編輯出版。
附件:《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報告》編撰大綱(點擊此處下載)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