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館統計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滇中產業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為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創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方式方法,切實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工作的開展,提升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按照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總體要求,云南省文化廳研究決定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館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館名稱、場館地址、建筑面積、場館性質(國有、私營)、涉及的非遺項目、突出特點等。
二、統計場館標準
1、交通便利;
2、設施條件優良;
3、運營狀況良好;
4、有一定特點;
5、提供至少3張反映場館面貌的照片(包括外觀、內景)
三、統計回執表提交方式和時間
請各州(市)相關單位于2015年2月13日中午12:00前將統計回執表電子版及反映場館面貌的照片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
黃 琛:15987132221
丁曉冰:18787454908
王 海:13508808508
特此通知
附件: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館一覽表(點擊此處下載)
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