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廳文件
云文非遺〔2016〕6號
云南省文化廳關于推薦第三批省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加快“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步伐,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讓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好地融入當代民眾的生產生活,經研究,省文化廳將命名一批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是指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教、傳、幫、帶活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傳承、保護,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組織?;緱l件為:
(一) 依托一個以上國家級或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一名以上固定開展傳承活動的省級或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具有固定場所,已正式公布為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
(二)有明確的傳承目標和傳承計劃,在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的前提下,定期開展教學、傳承、研討、交流等活動,完整傳授該項目的知識與技藝。
(三)長期堅持傳承傳播工作,社會傳承和教育傳承相結合,成效顯著。通過傳承活動,為社會培養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本地和周邊地區有較高社會聲譽,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和影響力。
(四)積極開展搶救保護工作,注重整理、保存相關資料,通過文字、圖片、音像、視頻等手段,完整保存項目傳承活動相關圖片資料。
(五)受當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及項目保護單位支持,傳承經費有保障,工作措施有力。
二、推薦程序
(一)具備條件的國家級、省級傳承人開辦的傳習館(所),州(市)各級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和社會團體等,向當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
(二)各州、市文化局對具有傳承性保護典型意義和示范價值的國家級(省級)傳承人開辦的傳習館(所)、企業或單位進行考察論證,公布為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
(三)各州、市文化局向省文化廳推薦申報正式公布的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省屬傳習館(所)、直屬單位、企業可直接向省文化廳提出申請。
(四)省文化廳審核推薦材料后,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出具評審論證意見。并對擬公布認定的保護傳承基地進行實地考察。
(五)省文化廳對擬公布的保護傳承基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布為“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并頒發標牌和證書。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各州、市文化局及省屬傳習館(所)、省直屬單位、企業形成關于推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的請示。
?。ǘ┩扑]表。內容應包括該申報基地的基本情況,所傳承的相關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概述,傳承情況,保護中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及核心技藝的保護與傳承情況,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情況,5年內保護與傳承計劃等(具體格式見附件)。
(三)正式公布為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的文件(復印件)。
(四)其他說明該申報基地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輔助材料。
四、工作要求
?。ㄒ唬┟總€州市推薦一個基地。請各州市文化局充分發揮州、市級專家委員會和各行業協會的作用,做好實地考察與推薦材料的審核,并對擬推薦申報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性保護方式予以積極扶持和引導。
(二)推薦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和系統,力求做到詳細具體?! ?/span>
(三)2016年5月1日前,以州市為單位,統一報送相關紙質和電子材料。
聯 系 人:云南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董艷玲
聯系電話:0871-63611587(傳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東風西路107號
郵 編:650031
附件:《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推薦表》 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推薦表
云南省文化廳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