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廳文件
云文非遺〔2017〕9號
云南省文化廳關于轉發《文化部辦公廳關于
開展2017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
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局:2016年9月,國務院決定把“文化遺產日”調整設立為“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今年6月10日是我國首個“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現將《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的通知》(辦非遺函〔2017〕94號)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意義重大,各地要積極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精神,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及早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活動方案;要突出主題,舉辦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展覽、展演、論壇、講座、咨詢等活動,講求實效,注重地方和民族特色,充分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的優秀成果;要協同聯動,與自然遺產、文物保護等有關活動結合起來,貼近群眾生活,營造全社會關注和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和我省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要求,確保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2017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的主場活動擬安排在大理州進行。通過舉辦展演、展覽、講座等內容豐富、特色鮮明的系列活動,充分展現云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獨特魅力。各州、市要結合實際,安排組織好本地區“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遺宣傳展示的主場活動。
請各州、市5月7日前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方案(含活動信息匯總表,見附件);7月6日前將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情況、亮點和經驗等)報省文化廳非遺處。
聯 系 人: 蘭明賢
電 話: 0871—63611155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的通知
2. 2017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遺宣傳展示活動信息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