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三十一條、《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決定取消羅扎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
特此公告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1月18日
組織機構 主管: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主辦: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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