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保存對于非遺保護的價值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文物博物館領域的數字化保存實踐與相關研究都晚于圖書文獻檔案領域,因而,在國內外非遺數字化相關從業者和研究者中,許多都來自圖書館、檔案館以及相關學科的高校、研究機構。紙質文獻、靜止圖像、音視頻等已有數字化指南與標準,為文化遺產數字資源的長期保存提供了實質性、前驅性的參考。但當我們思考數字化的目的,并需要明確數字化保存對于非遺保護的價值時,顯然不能直接照搬文獻檔案這類信息資源的數字化價值,而是要回歸文化遺產保護的初衷來考量。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文化遺產的一大分支,我們首先需要從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出發,嘗試確立非遺數字化保存的價值。
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數字化保存隸屬于“信息性保存”,被認為是冉冉升起的新門類。這類保護是基于“記錄”的生產,這些記錄可讓觀者進行虛擬體驗。對于圖書文獻檔案而言,在某種程度上,信息保存即是保護的核心,但對于文化遺產而言,保護的核心是對遺產本體的保護。信息性保存能夠在規避任何損害文化遺產的風險的同時,讓觀者體驗文化遺產中最重要的部分。
但是,信息性保存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具有其局限性。事實上,信息性保存并不會對對象的保護產生直接的作用,同樣,數字化保存也無法直接維系非遺的生命力,盡管生成的數字資源可能會發揮出巨大的價值。從非遺數字資源與實體資源的關系中,可以進一步明確數字化保存對于非遺保護的價值:非遺數字資源來源于非遺資源,但無法替代非遺資源。沒有實體資源作為基礎,數字資源將淪為空中樓閣。數字資源包含的信息不等同于實體資源所包含的信息,無法把非遺資源的許多無形的特征完全保存下來。但是,我們要做的是實現實體資源的最優化保存與呈現,同時,通過數字資源的有效傳播來“放大”和“延伸”非遺數字化的價值。
傳播是非遺數字資源實現保護價值的核心
2015年12月,在中山大學召開的“文化遺產傳承與數字化保護國際論壇”上,來自美國、澳大利亞等國的學者在交流中都不同程度地表達了對中國非遺相關數字資源的利用訴求。這種需求不止于目前可獲取的基本信息的普及式傳播,而是希望更進一步地公開非遺數字信息,以及實現學術研究層面的數據共享。在會上,多位國內學者則談及了國內文化遺產數字化相關成果缺乏信息溝通與資源共享機制,造成相同內容的重復數字化、重復數據分析問題。
實際上,近些年來,國內不同的機構和組織都在不間斷地做著基礎性數據調查與數字化工作,其中包括信息的采集、文檔的掃描、老照片的翻拍、音視頻的轉錄等。但目前這些數據資源大多處于內部保管狀態,由于知識產權等諸多顧慮,沒能在互聯網上進行傳播??梢哉f,非遺數字資源的傳播,需要有更為開放、主動的現代傳播姿態。就確保非遺生命力和自然傳承的“終極目標”而言,我們在強調非遺數字資源保存價值的同時,更要挖掘其傳播價值。
在開放的傳播姿態之外,我們還需要一些大眾傳播中的娛樂精神。例如,在非遺數字化傳播中,利用視聽語言、多感官語言、可交互語言等方式,為年輕人更輕松地描述與闡釋非遺。例如,在傳統節慶儀式類的非遺項目中,由于數字化對象是一個貫穿時空、多維立體的“文化空間”,所以,在音視頻記錄之外,在資金與技術有保障的情況下,我們可嘗試采取數字化多媒體領域的新技術手段,如三維動畫、虛擬現實等。有時,我們要勇敢地用手中的媒介創造一些有關非遺的虛擬數字內容,當然,它們的內核是用來加深大眾對非遺的理解。要知道,創造一些不借助技術就不能存在的內容,這一點在最初的非遺數字化保護中是并不被看好的。如今看來,就非遺的共享與傳播而言,引進新技術實現超現實的、全息化的非遺數字資源訪問體驗,是非遺保護未來發展的方向。這也將逐步發展成為輔助保護與傳承行為的重要手段。
正如2014年3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研究》末尾部分所述:“與許多其他領域一樣,基于網絡的非遺數字資源,將越來越成為讓非遺進入普通人關注視野的最佳途徑,也將越來越成為非遺保存、保護與傳承的主要信息源泉與實現途徑?!痹谶@并不算長的兩年中,基于移動互聯、社交媒體與網絡應用,非遺數字化傳播的速度超出預期。其中,較為突出的傳播媒介包括社交媒體公眾賬號、移動終端應用程序等。
基于主流社交媒體的公眾賬號,承擔著信息傳播的門戶作用。例如,非遺相關的微信訂閱號、公眾號數量巨大,其中包括了數以百計的經過認證的公眾賬號,不少訂閱號信息發布頻率也很高。這些訂閱號、公眾號的功能定位包括:個人研究成果發布平臺、公司法人資訊轉載與業務介紹、地方工作訊息發布與公眾參與、研究機構綜合發布等。比如,浙江象山縣的非遺訂閱號“象山非遺”,每日都有消息推送,逐個介紹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闡釋質樸而到位;教育活動頻度也很高,策劃特別接地氣。
基于智能移動終端的服務應用,承擔著資源與服務延伸的功能。截至2015年11月19日,在APP Store上線的與非遺相關的軟件已有十余個,比如在2015年成都國際非遺節時上線的“非遺寶”“非遺在中國”“非遺·四川”“長江非遺”“廈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Web網站、移動應用、公眾賬號等社交媒體和網絡應用,對于普通非物質文化遺產愛好者的角度而言,可選擇面自然是越大越好,但當其作為研究對象時,就需要理性看待它的傳播效果與存在的必要性。比如,非遺電子地圖的設計動機是什么,對應的是怎么樣的使用需求?事實上,單一的非遺基本信息導覽地圖,多數情況下是缺乏吸引力的。對于外來游客而言,通過電子地圖可以找到老字號店鋪,就是檢索“地點”的實際需求。但是,許多非遺項目沒有所謂“門市”,可能只在某些特定時間或者周期性時間進行,只顯示申報時留的“地點”信息并沒有實際意義。
非遺數字化需避免流于形式
非遺的數字化由于起步較晚,行業標準、各地實踐與應用研究都處于試點與探索階段。但與此同時,在當前互聯網技術革新的大背景下,數字資源的存儲、檢索與傳播方式都經歷著翻天覆地地變化。非遺數字化保存與傳播身處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一方面,技術手段與傳播渠道的高速更替使得存儲、共享平臺的投入風險不斷增大,很有可能在還未做完數據驗證和系統完善時,這一技術形態就已過時;另一方面,互聯網“熱詞”不斷沖擊著剛剛起步的非遺數字化研究與實踐領域。部分從業者一味追求與新技術的結合應用,使得一些非遺數字化應用項目流于形式,并不能達到預期的功能設計和傳播效果。以輔助傳承、促進傳播為目的的非遺數字化,實質是一項基礎性工作。無論是口述史錄音、搶救性攝錄,還是日常性的資訊與資源網際分享,與技術、媒介的結合只是非遺數字化的實現手段,過于強調這層光鮮的“外衣”,非遺數字化實踐就會止步于表面,對保護無益。
比如現在很多人都在強調的“大數據”的作用,則被埃雷茲·艾登(美)和讓·巴蒂斯特·米歇爾(法)所著的《可視化未來》一書點明了其短板,即:海量數據是由互聯網催生的,因而都是新近記錄,時間跨度很短。對于文化變遷研究而言,短期數據沒有多大用處。也就是說當代現象研究可以利用“大數據”,人文歷史研究卻和一般性的“大數據”無緣。在歷史和文學領域,關于特定時間和地區的圖書文獻才是最重要的信息源。
在非遺的研究與傳播中,我們從“大數據”中只能獲得當代的即時信息和當代人對此的認知信息。因而,我們更多的是要關注以及身體力行地去從事文獻資料等的基礎性數字化工作。這些資源形成的大數據,才能發揮革新人文歷史研究方式的大數據功能。